我扶我喝醉的朋友回去,在一个森林公园门口的楼梯上坐着休息,然后被一个我们学校的人打了(那人喝了酒),打我朋友的时候,我一直在护着我朋友,不过还是给打到我朋友了,我们全程没还手,我带我朋友跑回去了学校,在学校门口报了警,警察来了说等我朋友酒醒了再去派出所立案,我就报了120去医院检查,第二天中午我们去派出所,警察说交给学校处理,然后我朋友他妈说赔1万5,那人就不肯赔这么多,说一件一件算,我朋友能直接要求赔偿1万5吗?还有就是打人那个人有刑事责任吗?
2024-10-07 18:59首先,您和您的朋友在事发时没有参与打架行为,并且在整个过程中都没有使用暴力。在这种情况下,警方可能会认为这是一起意外事件,而不需要对您或您的朋友进行刑事指控。 关于赔偿的问题,如果您朋友能够证明对方有过错并愿意承担相应的责任,您可以考虑通过协商解决这个问题。如果无法达成一致,您可以寻求法律帮助来维护自己的权益。 至于打人者是否有刑事责任,这取决于他是否涉嫌故意伤害他人或其他犯罪行为。如果有证据表明他在殴打行为中具有主观恶意,那么他可能面临刑事指控。然而,如果没有足够的证据支持这些指控,他可能只面临民事诉讼。 请注意,上述建议是基于一般情况下的分析,并不适用于所有具体情况。如果您有任何疑问,请咨询专业的法律顾问以获取更详细的法律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