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6月30日后开的地税发票合法吗(2017年12月15号 房地产开发商的财务科用电脑打出来购房款的地税发票 发票开具日是2014年11月 请问合法吗)
2025-04-07 15:01《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规定,纳税人应当按照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的规定和税务机关的要求设置账簿,并根据合法、有效凭证核算企业生产经营业务收入、成本费用等指标。如果房地产开发商在2016年6月30日后开地税发票,且该发票所记载的交易符合国家规定的纳税义务发生时间,则该地税发票应被视为有效的税务凭证。 然而,在实践中,由于税收政策的复杂性和变化性,建议房地产开发商在使用任何税务凭证时,应当详细了解相关法律法规以及税务机关的具体要求,以确保其使用的税务凭证能够满足实际需要并避免可能产生的法律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