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我右手大拇指完全缺失,四月份做了17天,5月份做了20天,然后没有拿工资,请问这个怎么赔偿。
回答数:945
您好。根据我国相关法律规定,劳动者在工伤期间应当获得一定的经济补偿。对于您的情况,您可能需要向雇主要求支付工伤保险待遇,包括但不限于停工留薪期工资、一次性伤残补助金等。如果您的工伤情况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规定的条件,还可以申请享受相应的医疗和康复待遇。建议您及时与雇主沟通,并寻求专业的法律帮助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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