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和我的丈夫于2011年1月十号等级结婚 ,婚后丈夫和他的兄弟分家 ,婚后经常受到殴打 ,并向我和我的爸妈写过一份保证书 ,但是于事无补 ,经常殴打辱骂限制人生自由 ,因长时间无法忍受 ,选择离家出走 ,中间一直未曾悔过且不联系我 ,也不让我见孩子 ,包括我的父母也不让见孩子 ,现在决定彻底和他离婚 。现在有几个问题 ,一是我的我丈夫的夫妻共同财产分割 ,房屋的问题 ,二是婚内借我爸妈七万还有三万未还 ,欠条还款日期为14年,至今也未全部还清 ,三是孩子抚养权的问题 ,四是保证书所写内容能不能作为法院起诉的证据 ,法院会不会认可 ,五是我离家出走几年期间家里的门面房租金算不算做夫妻共同财产 ?
5天前一、关于夫妻共同财产的分割 根据法律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归夫妻双方共有。对于家庭中所有的共同财产,应当进行合理分割。 二、关于婚内借款及利息 如果借款发生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并且没有明确约定该债务属于个人债务或者夫妻共同债务,则应视为夫妻共同债务。债权人有权要求借款人偿还全部款项,以及按照合同约定支付相应的利息。 三、关于孩子的抚养权 如果你决定与你的丈夫离婚,你有权争取孩子的抚养权。你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法院判决孩子由你抚养。此外,你还可以通过协商或调解等方式来解决这个问题。 四、关于保证书的效力 保证书通常被认为是书面承诺的一种形式,它表明了一个人愿意遵守某种协议或条款。然而,在司法实践中,是否能够将保证书作为法庭上的证据取决于具体情况。具体而言,需要考虑保证书的内容、形式以及与案件事实的相关性等因素。因此,建议你寻求专业的法律意见以确定保证书的效力。 五、关于门面房租金 如果门面房是你们共同所有的一部分,则门面房租金可以被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然而,这还需要考虑到门面房的所有权归属、租赁合同等细节因素。因此,建议你在处理门面房租金问题时,寻求专业的法律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