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一直租了市场办一摊位从事零售生意,原来市场办一直都是要我们先抽签然后再根据摊位租金多少交摊位费,而前年却要我们先交纳15000元才能参与抽签,而这15000不退作为抽签后的摊位费多退少补,我当时没办法,也没考虑那多,先交了15000抽了签,抽了一个摊位每个月要17000左右,做了不到三个月生意,发现根本经营不下去就没做了,但我也没同市场办续签合同,也没补摊位费,我想问一下,我交的那15000元该怎么办,真的没退了吗?
2026-01-01 09:35您的情况可能涉及到租赁合同的纠纷。在没有明确约定的情况下,通常情况下,如果一方提前终止租赁合同(如您所描述的情况),另一方有权要求其支付相应的违约金或其他补偿。然而,在这种情况下,由于双方未能达成协议并继续履行租赁合同,且您未及时续签合同或补缴摊位费,可能会导致无法得到退还。 在这种情况下,建议您与市场办进行协商,尝试通过沟通解决争议。如果您已经向法院提起诉讼,应按照法院的指示处理,并确保所有证据充分支持您的主张。同时,了解和遵守当地关于租赁合同的相关法律规定也是十分重要的。希望这些建议对您有所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