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官司,老婆把我起诉了要和我离婚目前我们分居十五个月了。我是外地来石家庄打工的,2008年两人结的婚2011年3月份在她们县里(平山县)买了一套三居室共128000元,我出了78000元。2011年2月15生一男孩,现在她起诉我要离婚1.要孩子的抚养权2.分割共同财产(不足二十万她说的)。咨询1法院的举证期是9月5日止,我怎么举证,2她所提的共同财产也就是那套三居室,这套房远不止二十万,我不知怎么去证明这个,目前这套房没有房产证,买房协议写的是她的名字。
2024-12-26 02:32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夫妻双方均有平等的离婚请求权,任何一方有权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在您的情况下,您作为被告方有义务提供相应的证据材料,以支持自己的主张。 关于举证责任的问题,法律规定,在涉及财产分割的案件中,原告负有对对方存在过错或损害事实等不利情况的举证责任;而被告则需要承担对自己无过错的证明责任。因此,如果您认为自己不存在过错或者损害事实,请准备好相关证据来支持自己的抗辩。 对于共同财产的问题,如果该房屋符合登记条件并已办理产权登记,则应视为共有财产。在这种情况下,您可以向法院申请对该房屋进行评估,并提交相关的评估报告作为证据。此外,也可以通过其他方式证明该房屋的实际价值,例如买卖合同、付款凭证等。 最后,建议您尽快与专业的律师联系,以便更好地了解具体情况,并制定出合适的策略和方案。同时,考虑到时间紧迫,建议您抓紧时间准备必要的证据材料,以免因准备工作不充分而导致败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