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离婚五年了,我有一个儿子一个女儿,离婚时两个孩子都归对方抚养,但那时候女儿才三岁,我实在舍不得丢下女儿,就把女儿带在身边自己抚养,当时女儿爸爸跟我签协议说每月给300元抚养费,可直到2015年我把女儿送回到他那里他也没给过一分钱的学费和生活费,因为考虑到女儿就要上小学了,我还花钱帮女儿办了户口。现在女儿爸爸好像吃了官司,女儿后妈打电话给我不想带女儿了,我在南京市浦口区江浦街道上班,这里没有本地户口读书非常难,但是女儿放在她后妈那里我也不放心,如果我要带回女儿,我想要回抚养权和之前的抚养费,我该怎么要呢?
2024-12-26 02:15您提到的情况涉及到涉及子女抚养权变更的问题。如果您想争取孩子的抚养权,并要求前夫支付抚养费,您可以考虑以下步骤。 收集证据。收集与抚养权变更相关的所有文件和证据,如法院判决书、前夫的支付能力证明等。 了解法律规定。详细了解关于子女抚养权变更的相关法律法规,确保您的行为符合法律规定。 提出申请。向有管辖权的法院提交书面申请,说明您希望改变抚养权并请求前夫支付抚养费的理由。 准备答辩材料。针对前夫提出的反对意见,准备相应的答辩材料,包括双方的经济状况、教育背景、家庭情况等因素。 参加庭审。如果有条件的话,可以亲自参加庭审,为自己辩护,以增加胜诉的可能性。 考虑其他解决方案。在尝试通过诉讼途径解决问题的同时,也可以尝试与其他家人或社会机构协商解决这个问题。 请注意,在处理此类问题时,应遵守当地法律法规,并寻求专业的法律帮助。同时,也要注意保护自己的权益,避免因情绪激动而做出不利于自己的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