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父母20面前离婚,协议将当时居住的农村老宅给我,但是当时老宅没有房产证,所以没有办理过户。后父母都再婚,2年后,我意外发现父亲给老宅办理了房产证,写了他自己的名字,父亲说因为我未成年,只能办理他的名字。成年后,老宅拆迁,成了2套商品房,父亲一直没有去拆迁办办理房产证。后来我结婚,父亲要求我只能带走一套房,另一套留给他二婚生的女儿,我同意了。可是随后,父亲在没有告知我的情况下,又去办理了他名下的房产证。现在我还能拿回房子吗?
2024-12-26 01:43根据我国法律规定,不动产登记是物权变动公示的方法之一,但并非必须履行。因此,你父亲在未取得房屋所有权的情况下,擅自为房屋设立权利并不合法。如果房屋被依法拍卖或者拆迁,你有权按照合同约定获得相应份额。 关于房产证的问题,建议你先向公证机关申请公正,确认你的权益。若房产证上确实有你父亲的名字,则可以主张该房产属于你们共同共有;若房产证上只有你父亲的名字,则可以主张房产属于你个人所有。同时,你也可以考虑通过诉讼途径解决这个问题,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