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我想咨询一下关于婚姻的问题,我们结婚了五年,去年生了孩子,婚后买的车,房子是农村的房子,不是婚后建的,因为婆媳矛盾,想离婚,宝宝马上一周岁了,还在哺乳期,我能有什么财产拿吗?离婚了我和宝宝没有住所怎么办?
2024-12-26 02:54尊敬的用户,根据我国相关法律规定,您和您的配偶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获得的所有财产都应当视为夫妻共同财产。这意味着您的孩子,以及您们婚后的房产和车辆也应属于共同财产。 如果你们打算离婚,且孩子的抚养权归你所有,则需要考虑如何分配这些共同财产。通常情况下,法院会根据双方的具体情况,比如家庭经济状况、子女抚养需求等进行判决,并尽可能地平衡各方利益。 至于您提出的“宝宝马上一周岁了,在哺乳期”,这并不影响您对财产的分割请求。您可以要求按照法律规定来处理这些共同财产,包括但不限于要求对方给予一定数额的补偿或者赡养费。 此外,由于您现在处于哺乳期,可能会面临暂时的生活困难。在这种情况下,建议您与相关部门或组织联系,寻求相应的帮助和支持。 最后,无论最终结果如何,希望您能够保持冷静和理智,为自己的权益争取最好的解决方案。祝您早日解决问题,生活幸福美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