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和我老公已经离婚,协议上写的是我拿房子,给他23万,我已经给了他13万了,但他现在又要把离婚前家里的开销加上,说35万,并且不承认我给了他13万,该怎么办?
2024-12-28 13:48首先,您需要明确一点,根据法律规定,一方在离婚时应当返还另一方因婚姻关系产生的财产。如果您的丈夫提出要求将之前用于家庭开支的款项纳入离婚补偿中,那么您有权拒绝。 其次,建议您收集和保存好与离婚相关的所有证据,包括但不限于银行转账记录、支付凭证等,以便在必要时作为证明材料使用。 最后,您可以考虑寻求法律援助或委托专业的律师来处理此事。他们可以为您提供更全面和专业的意见,帮助您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