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本是爷爷的名字,爷爷已经去世十年,当初有分家单把房子分给三儿子。三儿子早已去世,留下一个女儿跟着妈妈,爷爷还有两个儿子。奶奶也还在世。请问孙女有没有赡养老人的义务,还有房子具体归属
2025-04-19 19:20尊敬的用户, 首先,根据法律规定,您作为孙女是否有赡养老人义务需要考虑以下几点。 《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第十七条。“成年子女应当履行对父母经济上供养、生活上的照料和精神上慰藉的义务。”这表明孙女有经济上供养和生活上照料的义务。 爷爷遗留下的房产是其个人财产,归其所有。因此,除非有明确约定或遗嘱,否则该房产应属于爷爷的遗产,由他的法定继承人(包括您的母亲)继承。 关于房屋的具体归属,由于爷爷已去世多年且没有其他人在场见证分家协议,无法确认当时是否真实存在过“分家单”。如果存在,那么根据当时的实际情况,可能涉及到分割遗产的问题。但需要注意的是,即使存在这样的分家单,也需要经过合法程序,并且在处理此类问题时应遵循相关法律法规。 奶奶仍然健在,她有权要求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的规定享有相应的权利和待遇。关于如何处理这些权利和待遇,您可以与奶奶进行沟通,了解她的意愿和需求,并据此制定相应计划。 综上所述,您作为孙女有经济上供养和生活上照料的义务,同时也需要关注奶奶的权利和利益。至于房产的具体归属,建议您与家人协商并寻求法律意见以确保公平合理。希望上述信息能够帮助到您,如有任何疑问,请随时联系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