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人和老公结婚六年,生有一子5岁,因感情不和,丈夫一直对我很冷淡,现更因教育孩子问题拒绝生育二胎,拒绝过夫妻生活一年多,还扬言十年二十年都要这样。又没证据证明他出轧,我已离家出走在外工作半年多,现要起诉离婚,孩子归他,我净身出户,他表示同意,现打他电话不通,联系他家人他们也不管。请问律师像这样的案例法院会怎么判?我拋下小孩离家犯法不?
2024-06-30 02:04根据您提供的情况,法院在审理离婚案件时会考虑夫妻双方的感情状况、子女抚养问题以及财产分割等因素。由于您和丈夫都同意离婚,且您表示愿意放弃财产分割,这可能会使离婚过程相对简单。关于子女抚养权,法院会根据最有利于孩子成长的原则来判定,考虑到您离家出走半年多,法院可能会考虑孩子目前的生活状况和您丈夫的抚养能力。 至于您离家出走,这本身不构成犯罪,但作为孩子的法定监护人,您有抚养孩子的义务。如果长时间不履行抚养义务,可能会影响您在离婚诉讼中争取孩子抚养权的可能性。同时,如果孩子在此期间遭受到不利影响,您可能需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建议您尽快与丈夫取得联系,或者通过法律途径正式提出离婚申请。在离婚诉讼中,您可以表达自己的意愿和理由,法院会根据具体情况做出公正的判决。如果可能,也可以考虑寻求法律援助或咨询专业律师,以更好地维护您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