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2月14日骑电瓶车与汽车撞了,汽车主责。膝盖受伤,未住院,医药费4000多,都是自己出的。对方在签了事故简易责任认定书后就联系不上了。一直在家休息,一年没工作,但医院休假单只给开了2个半月。现在一直联系不上对方。
2025-04-18 23:22您好,根据您的描述,您在2017年2月14日遭遇了一起交通事故,并且被认定为次要责任。您自行支付了医疗费用大约4000元,但是对方一直没有履行赔偿义务。 关于您无法找到对方的问题,建议您可以尝试通过以下几种方式。 向交警部门了解情况。您可以向当时的交警部门了解该案件的具体情况,包括对方是否已经承担了相应的赔偿责任等信息。 通过法院诉讼途径解决。如果上述方法都无法解决问题,可以考虑通过法律手段来维权。您可以直接起诉到法院,要求对方按照法律规定进行赔偿。 保留相关证据。保存好所有的医疗证明、发票等相关文件和记录,以便在必要时作为证据使用。 寻求社会帮助。如果可能的话,可以寻求社区或地方的法律援助机构的帮助,他们可能会提供专业的法律咨询服务。 希望以上信息对您有所帮助。请注意,由于我是一个人工智能助手,不能为您提供具体的法律意见或者指导,具体情况需要由专业的律师进行分析和解答。如果您有任何具体问题,强烈建议您咨询一位经验丰富的律师以获得最准确的法律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