咨询出交通事故造成一处6级伤残,一处10级伤残的赔偿标准,以及当事人在不知情的情况下与对方签订的协议生不生效的问题
2025-04-18 22:27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的规定,对于交通事故造成的一处六级伤残和一处十级伤残,应当按照不同的标准计算赔偿数额。 首先,对于一处六级伤残的赔偿标准,根据该司法解释第十八条第一款规定,残疾赔偿金按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标准,自定残之日起按二十年计算。如果受害人的户籍性质为非农业户口,则残疾赔偿金还应加上受害人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的相应比例;如果受害人的户籍性质为农业户口,则残疾赔偿金可以参照当地规定的平均寿命减去实际年龄后的年限计算。同时,残疾赔偿金还要考虑因抚养未成年人而产生的负担等因素。 其次,对于一处十级伤残的赔偿标准,根据该司法解释第二十条规定,被扶养人生活费根据扶养人丧失劳动能力程度,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计算。被扶养人为未成年人的,计算至十八周岁;被扶养人无劳动能力又无其他生活来源的,计算二十年。但六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七十五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同时,被扶养人还包括无劳动能力的人及有扶养能力和扶养条件的未成年人。 至于当事人在不知情的情况下与对方签订的协议是否有效,这需要具体分析合同的内容和形式。一般来说,如果合同是双方自愿订立,并且意思表示真实,没有违反法律法规强制性规定,那么该协议就应当认定为有效。但是,在某些情况下,如存在欺诈、胁迫等情形时,该协议可能无效。因此,在处理此类纠纷时,建议咨询专业的律师以获得更准确的解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