虚假的色情交友网站是否违法,是否处于灰色地带。诈骗罪能否适用?
2025-04-20 01:26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诈骗罪】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用虚构事实或者隐瞒真相的方法,骗取数额较大的公私财物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二、《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利用互联网、移动通讯终端、声讯台制作、复制、出版、贩卖、传播淫秽电子信息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一条利用互联网、移动通讯终端、声讯台制作、复制、出版、贩卖、传播淫秽信息,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三百六十三条第一款规定的“情节严重”。 (一)制作、复制、出版、贩卖、传播淫秽电影、表演、动画等视频文件一百部以上的; (二)制作、复制、出版、贩卖、传播淫秽电子刊物、图片、文章、短信息等音像制品或者其他淫秽物品的总量五千件以上的; (三)制作、复制、出版、贩卖、传播淫秽电子信息五千件以上的。 上述淫秽电子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淫秽网页、链接、图片、文字、音频、视频、动画等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