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2015年6月7日一起交通事故,哈市香坊区和平路由北向南行驶,遇有和平路由北向南行驶的两轮无号牌两轮电动车相撞,交警队,认我是全责。我和2013年至2019年和龙运现代公司鉴定承包经营合同,保险由龙运现代负责激纳承包车输的保险费,由每月承包费用形式收回,从2013年至2015年保险没有给上。合同甲方负责购买车输保险,险种包括1,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2车输损失险,3全车泛抢险, 4第三者责任险,5车上人员责任险, 龙运现在就给购买交通事故强制险,以上4项险没有给购买,现在不只怎样办,请各位律师指导如何去处理合同,我也不会说什么,望各位律师亮解,有意联系我电话13069888229,
2024-12-09 22:38根据您提供的信息,您的案件涉及交通事故责任以及与保险公司签订的承包经营合同。首先,关于交通事故责任,如果您被认定为全责,那么您需要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至于承包经营合同的问题,根据法律规定,如果您的保险公司未能按照约定为车辆投保相关的险种,您可以通过以下途径维权。 与保险公司沟通协商。您可以直接与保险公司进行沟通,表达您的不满,并要求其履行合同义务。 向当地消协或市场监管部门投诉。您也可以将此事反映给当地的消费者协会或者市场监管部门,让他们介入调解。 寻求法律援助。如果上述方法都无法解决问题,您还可以寻求专业的法律帮助,通过诉讼等方式维护自己的权益。 请注意,在处理此类纠纷时,一定要保留好所有的证据,如事故发生时的照片、视频等,以便于后续的申诉和索赔。同时,建议您在与保险公司沟通时保持冷静,避免情绪化的语言和行为,以减少不必要的麻烦。希望这些建议能够对您有所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