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事情是这样的,我18岁那年嫁给以前的丈夫,但是没有领结婚证,生了个儿子,由于丈夫脾气坏,我选择离婚,就是儿子他要养,我啥都没要,就这样散了,九年从来没联系过,儿子也不让见,就这样散了,现在我结婚了,那边又要起诉要抚养费,我不知道法律这边是咋规定的,求指导
7天前根据中国法律规定,对于未办理结婚登记而同居生育子女的情况,一般情况下可以认定为事实婚姻。在这种情况下的孩子,法律上通常会认为他们与父母有共同的权利和义务。因此,如果您的前夫想要起诉要求您支付抚养费,可能需要考虑以下几点。 了解当地法院关于事实婚姻的相关规定; 检查您是否有权继承孩子的监护权或探视权; 调查您是否已经向当地的民政局提交了离婚申请,并且对方是否同意离婚并放弃对孩子的监护权。 请注意,这些信息仅供参考,具体情况可能会因地区差异而有所不同。建议您咨询专业的法律顾问以获取更准确的信息和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