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十多岁的再婚家庭,未办理结婚证,不到一年想离婚,如果男方提出来,彩礼钱能给女方要吗 合理吗
16天前在没有正式结婚的情况下,双方的婚姻关系是未经法律确认的。根据中国的法律规定,如果没有正式的婚姻登记手续,即所谓的“同居”关系,并不具有法律上的效力。 关于您提到的彩礼钱的问题,这个问题需要具体分析。如果双方之间存在真实的婚姻意愿和财产关系,那么按照我国法律的规定,彩礼属于一方对另一方的一种赠与行为,应当返还给对方。然而,这种情况通常发生在双方已经办理了结婚登记手续后,而在这之前,双方并没有明确表示愿意结为夫妻。 在这种情况下,如果双方尚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且男方提出离婚请求时要求退还彩礼,法院可能会认为该彩礼属于赠予性质,因此应当归还给男方。不过,具体情况还需要结合当地的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双方的具体协议来判断。 综上所述,建议在处理此类问题时,最好能够寻求专业的法律帮助,以确保自己的权益得到保护。同时,在任何情况下,都要尊重他人的合法权益,避免产生不必要的纠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