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2008年进新希望六和(民营)其间转换3家分公司工作,但都是一家总公司,与2013年4月入现在公司至今,公司一直未给缴养老保险(以超45岁为由)。且主管故意刁难,调换岗位未给说,只是让班长给说:先去学习,学习,大家都互相调换学习,至今半年多了只我一人调换学习,其他未动,请假不批,同样的请十几天就批,排挤我,想逼着我自动辞职。与厂签订的合同只是签名按手印,只一份在厂里员工没有。实在干不下去了,问问您需不需要写辞职信?怎写(我已提前给主管打招呼了说不干了)?请您给个好建议。谢谢您
2024-10-08 12:01尊敬的客户, 首先感谢您的信任和支持,我们将竭尽全力帮助您解决问题。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员工有权享受社会保险待遇,包括养老保险等福利。如果您认为自己被公司不公平对待,可以考虑向当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投诉或申请仲裁。同时,您也可以通过书面形式提出辞职,并保留相关证据材料,以便将来维权时使用。 此外,为了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建议您尽快收集相关证明材料,如工资单、考勤记录、劳动合同等,并保存好所有沟通记录,以备后续需要。 最后,如果需要进一步的帮助或有其他问题,欢迎随时联系我们的客服团队,我们将尽力为您提供最专业的解答和服务。 祝您一切顺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