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我想麻烦问一下:儿子今年九月份十六岁,在儿子七岁前我和他爸由法院判决办理了离婚手续,他爸是现役军人,现在都各自成家,而且他爸另有一个儿子,现在儿子马上上高中,费用比之前要高很多,之前给的生活费远远不够,而他爸也从之前的月收入几千元到现在的近两万元,九年来生活费没有涨过一分钱,除了支付生活费再无其他费用,如果以儿子名义起诉最多能要求百分之多少的生活费,成功的机率有多大;在儿子十八岁时高中还未毕业,能否要求他继续支付生活费到高中毕业,包括上大学的费用直至工作;对于上课外班的费用能否让他也承担一部分
2025-10-05 03:07您好!关于您的问题,我将为您详细解答。 首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规定,子女抚育费的数额可以根据子女的实际需要、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和当地生活水平等因素确定。因此,您可以通过与被告协商或通过诉讼方式来请求增加生活费。 其次,关于高中教育阶段的费用,一般情况下,子女的教育费用应当由父母共同承担。如果您的孩子已经到了可以申请助学金等资助条件的年龄,并且家庭经济状况符合相关标准,您可以向学校申请学费减免或者补助。此外,如果您认为孩子在课外班的学习费用较高,也可以和学校沟通,看看是否有相应的优惠政策或者是否能够获得一定的补贴。 最后,关于孩子的成长教育,建议您关注孩子的全面发展,不仅要在学业上给予支持,还要注重其品德培养和社会实践能力的提高。同时,作为家长,也要尊重孩子的意见和选择,鼓励他们参与社会活动和志愿服务,促进其健康成长。 希望我的回答对您有所帮助。如有更多问题,请随时联系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