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我想咨询下,我和我对象感情不和,过了三年,16年我向法院起诉一次,对方不愿离,所以调解失败,让我半年以后再起诉,但是在这半年期间,我每隔半个月回他家把孩子接到我娘家住几天,有时还在他家吃饭,或者住一天,是在我对象不在家的情况下,我想问,在这样的情况,第二次再起诉,法院会不会觉着我放不下孩子,这样不会判离
2024-11-30 04:09您好!关于您所提出的问题,以下是一些建议。 在诉讼过程中,法官会考虑各种因素来决定是否判决离婚。其中,孩子的抚养权是重要的考量因素之一。 您提到的在孩子不在父母身边的情况下定期回家看望孩子,并与之互动的行为,这表明您对孩子的关注和支持。这种行为可以被视为一种证明您对孩子有深厚的感情和关心的方式。 法院可能会根据具体情况综合评估您的行为,包括但不限于双方的关系状况、婚姻关系的稳定性、以及家庭环境等。如果这些因素显示了您对孩子的爱和关心,法院可能会考虑到这一点而做出有利于双方的判决。 最后,建议您与您的律师详细讨论您的情况,了解可能的影响和应对策略。律师的专业知识可以帮助您更好地理解法律程序,并提供更有效的解决方案。 请注意,以上仅是一般性的建议,具体的情况需要结合实际的法律规定和事实进行分析。如果您有任何疑问或需要进一步的帮助,请及时咨询专业的律师。祝您一切顺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