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是我跟我老婆结婚了,没有打结婚证,现在因为吵架,他要离开我,当时结婚的时候,我彩礼钱就是十万,加办酒席认亲一起是二万八千,算得上一共是十二万八,还有买六金,加钻戒,另外在结婚之前我用她的名字买了一台小车,是分期付款的,每个月的钱都是我给的,有转账记录,这些我都能要回来吗?,或我可以去法院告她什么?
2024-10-17 02:56首先,根据您提供的信息,您的妻子和您已经办理了婚姻登记手续。在这种情况下,如果你们之间发生了争执并导致离婚,那么您有权要求分割财产。关于彩礼和婚宴费用,这通常被认为是赠与性质而非合同义务,因此您可以向法院请求返还。 至于购买的小汽车,虽然您支付了部分款项,但这个车辆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的一部分,除非您能够证明该车是您个人出资购买的,并且您有证据证明这笔支出是你单独承担的。如果您能提供足够的证据支持自己的主张,包括转账记录等文件,您可以起诉要求分得这部分财产。 此外,对于婚前购买的房产或其他资产,即使您在婚后参与了投资或管理,这些也应视为夫妻共同财产的一部分,除非您能证明该财产是您个人所有或者您对该财产有明确的份额。如果您有相关证据,如购房合同、银行交易记录等,可以作为反诉请求。 请注意,在处理此类案件时,需要遵循当地的法律规定,并确保您的诉讼请求得到充分的支持。建议您寻求专业的法律帮助来指导您的行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