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丈夫和小三借贷做生意,我知道后要求我丈夫每个月给我个人打3000元生活费,请问我们离婚后,我丈夫的债务会要我帮他还吗?
7天前在离婚诉讼中,您有权要求您的丈夫承担与夫妻共同财产相关的债务。但是,如果债务是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产生的,且双方同意将其作为夫妻共同债务处理,则可能需要您帮助偿还。 然而,如果债务发生在婚姻关系结束时,通常情况下,这些债务不会被视为夫妻共同债务,而是由债务人独自承担。因此,在这种情况下,即使您知道借款的事实,也无权要求您的丈夫偿还这些债务。 如果您认为自己对债务负有责任,并希望参与还款过程,建议您首先仔细审查所有相关文件,包括借款合同、支付记录等,以确定自己的权利和义务。然后,您可以考虑寻求专业的财务顾问或法律顾问的帮助,以便更好地了解自己的权益并采取适当的行动。 总之,关于是否需要帮助还债的问题,应基于具体的事实情况来判断,同时确保遵守法律规定和伦理道德原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