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我想咨询一下,父母离婚了,爷爷奶奶答应给孙子一套房子,孩子有姑姑,房子在爷爷名下,这种情况,需要公证吗?有一个老人去世,孩子还有继承权利吗
28天前您好! 对于您提到的两个问题。 关于爷爷奶奶承诺给孩子一套房产的问题,如果该房产是通过合法方式取得(例如通过买卖或赠与),且没有其他法律规定禁止赠予的情况,那么通常不需要进行公证。 老人去世后,孩子的继承权取决于多个因素。首先,根据我国相关法律法规,子女作为第一顺序法定继承人享有遗产继承的权利;其次,如果有遗嘱,则按照遗嘱执行;最后,如果没有遗嘱,按法定继承原则处理。因此,在确定孩子是否有继承权时,建议先查阅相关的法律文件,并咨询专业的法律人士以获取更准确的信息。 请记得,在涉及财产分割和继承问题时,最好寻求专业人士的帮助,以便确保您的权益得到充分保护。如果您有任何其他问题,欢迎随时联系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