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我想咨询一下。我是国企员工,16年9月入职,于18年4月份辞职,单位今年12月份下发17年目标考核奖,但是辞职员工并没有。请问合理吗
15天前尊敬的用户,关于您的问题,我可以给您提供以下建议。 首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的相关规定,劳动者在与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后,其原工作岗位和待遇应当得到妥善处理,包括但不限于工资、福利等。因此,如果在离职时未收到相应的年终奖或绩效奖金,可能需要向人力资源部门提出申诉。 其次,对于单位年底发放的年终奖或绩效奖金,通常应遵循公平、公正的原则,且不应与个人的工作表现直接挂钩。因此,即使您已经离开公司,也可能存在一些特殊情况导致无法获得该部分奖金的情况。 最后,如果您对单位的做法有疑问或者不满,可以考虑通过合法途径进行解决,如向当地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同时,也可以考虑聘请专业的律师协助处理相关事宜,以确保权益得到有效保护。 希望以上信息能够帮助到您,如有其他问题,欢迎随时咨询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