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今天想咨询一下关系续签合同的问题。实习生实习协 议7.1到期,所在实习公司每月10号发工资,在6.23时, 公司让 续签劳动合同,由于个人原因, 不愿意留在贵公司, 故拒签, 因此车间主任说不签的话到7.1不用再.上班;问题是,六月上了 一一个月的班,在7.1离厂 后,7.10有权拿到上月的薪水报酬吗? 谢谢,
16天前尊敬的客户。 关于您的情况,我们建议您首先与公司的车间主任进行沟通,了解对方的具体要求和解释,以便更好地理解双方的权利义务。 在合同续签方面,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的规定,劳动者享有平等就业和选择职业的权利,同时也有权拒绝用人单位的不合理要求。如果您认为自己的工作条件或待遇不符合法律规定的要求,您可以向当地的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投诉,以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 至于您提到的“1不用再上班”,这可能是指在未签订新劳动合同的情况下,您将不再被视为员工,并且无法享受原有的福利待遇。在这种情况下,您是否有其他途径获取相应的薪酬呢?比如是否可以申请经济补偿金? 最后,我建议您保留所有相关证据,包括但不限于合同原件、工资单、考勤记录等,以便将来需要时作为证据使用。如果遇到任何困难,可以寻求专业的法律帮助。 希望以上信息对您有所帮助,如有其他疑问,请随时联系我。祝您一切顺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