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一所私立学校的老师,在一个月前递交了辞职报告,现在要离开,学校让我赔5000块钱的违约金,这个合法吗?
2024-11-06 12:2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规定,劳动者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因此,如果您的离职是由于个人原因,且未违反任何约定或义务,则学校要求您支付违约金的做法可能不合法。 然而,具体是否合法需要考虑多个因素,如双方合同的具体条款、当地法律法规以及学校的实际情况等。建议您与学校进行沟通,详细了解合同中的相关条款,并寻求专业的法律意见,以便做出正确的决定和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