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请问你一件事2017年的时候我在一家酒店上班 然后干了七八个月中途家里装修窗子没拿住把脚砸骨折了,然后我也没有跟店里打招呼也没说什么情况,店里给我算旷工了在家里边呆了100多天,今年八月份我回去办离职,一个新的店长看我干活还行就把我留下了我也答应了他说以前的矿工不算第二天就给我发工资,但是没有发我很苦恼到现在也没有给我发老板说看我表现表现好每个月给我一点他到现在还压着我一个半月工资还有店里没有给我签劳动合同在之前我已经干了好多个月了他也没有给我签劳动合同我现在没有办法了只能去劳动局了如果我去劳动局有没有触碰到劳动法?您能跟我说一下吗谢谢
15天前根据您描述的情况,您可能面临以下几种可能性。 劳动合同关系。虽然您的新雇主未与您签订正式的书面劳动合同,但通常情况下,口头约定和实际履行的行为可以构成劳动合同。因此,在这个案例中,您可以认为您已经与新雇主建立了劳动关系。 旷工问题。由于您在家中工作时受伤,并且未向公司报告或请假,这可能导致您被认定为旷工。然而,具体是否构成旷工需要考虑多种因素,包括伤情、医疗状况以及公司的规章制度等。 工资支付问题。由于您的旧雇主没有按照法律规定支付您应得的工资,您有权要求其补足拖欠的工资。此外,如果您因为伤病无法继续工作,您的旧雇主也有义务提供适当的经济补偿。 劳动保障部门介入。如果您决定向劳动保障部门投诉,可能会触及到劳动法的相关规定。劳动保障部门会调查您的具体情况并进行调解或者处理相关争议。 总之,建议您尽快联系当地的劳动保障部门或相关部门寻求帮助,以了解自己的权利和权益,并获得必要的法律援助和支持。同时,也要注意保留相关的证据,以便将来需要证明自己的合法行为和合法权益受到侵害的事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