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爷爷留下的老房子,房子倒塌了,现在叔叔和爸爸都想在上面盖房子,协议已经公证,登记三叔的名下,对出资没有规定。
2024-07-04 01:32在这种情况下,虽然房子已经倒塌,但土地使用权仍然存在,并且已经通过公证协议明确了归属。根据协议,土地使用权登记在三叔名下,这意味着三叔拥有土地的法律使用权。如果叔叔和爸爸都希望在这块土地上盖房子,首先需要解决的是出资问题和房屋建成后的产权分配问题。 由于协议中没有规定出资的具体事宜,这可能导致后续的纠纷。建议你们家庭成员之间进行协商,明确各自的出资比例和房屋建成后的产权分配方式。如果协商一致,可以签订补充协议,对出资比例、产权分配等进行明确规定,并再次进行公证,以确保各方的权益得到法律保护。 如果协商无法达成一致,可以寻求法律途径解决,比如通过调解、仲裁或诉讼等方式,确保各方的合法权益不受侵害。在处理此类家庭纠纷时,保持沟通和协商是非常重要的,尽量避免因财产问题影响家庭成员之间的关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