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问我在深圳金信小额贷款公司贷1万块钱的款让我交2000块钱的保险我交了他们还让我交4000块钱的银行流水保障金我不交可以吗不贷了有没有法律责任我是刚贷的还没有放款呢算不违约啊?
2025-03-28 17:11您好!首先,您提到的问题涉及多个方面,包括贷款合同条款、法律适用以及可能的法律责任。建议您详细阅读贷款合同中的相关条款,并考虑咨询专业的法律意见或律师以了解您的权益和责任。 在通常情况下,如果贷款合同中明确规定了借款人在某些情况下需要缴纳额外费用(如保险费),并且这些费用与贷款金额直接相关,那么这些费用可能是合理的。然而,在这种情况下,如果您认为这些费用过高或者不合理,您可以要求退还多余的费用。 此外,关于银行流水保障金,这通常是用于确保借款人能够偿还贷款的一种措施,但是否必要取决于贷款的具体情况和银行的规定。如果您对银行的要求有疑问,最好向银行咨询并了解其具体规定。 最后,根据中国《民法典》的相关规定,合同双方应当遵守诚实信用原则,按照约定履行义务。如果您认为自己没有违反合同条款,且贷款已经发放,那么您可以选择拒绝支付额外的费用或银行流水保障金。同时,如果您决定不继续使用该贷款,也可以考虑提前还款来避免不必要的损失。 请记住,最终的决策应基于您自己的判断和理解,而不仅仅是听从他人的建议或担心可能会承担的法律责任。希望以上信息能帮助到您,如有其他疑问,请随时联系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