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与妻子婚后买一套住房,首付,贷款全由我一人承担,并且房产证是我一个人的名字,注明单独所有,但我协议。对方现提出离婚,要求分割一半卖房款。请问她有权利主张一半吗?
2025-01-14 08:55根据我国婚姻法的规定,夫妻共同财产在离婚时应平均分配。但如果你的妻子已经支付了大部分的首付和贷款,那么你可能需要考虑她的贡献是否足够补偿你的损失。 首先,你需要明确的是,房产证上只写你的名字,这并不意味着你就完全拥有这套房子的所有权。除非你有充分的证据证明你对房屋享有所有权,否则法院可能会认为这套房子是你们夫妻共同财产的一部分。 其次,如果你们结婚时签订了书面协议,其中明确了房产归你个人所有,那你可以引用这个协议作为证据来支持你的主张。但是,需要注意的是,这种协议必须是双方自愿签订的,而且必须是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签订的。 最后,即使你无法提供足够的证据证明房产属于你个人所有,也不能排除你有权获得一部分房产收益的权利。因此,建议你在与对方协商的过程中,尽可能地争取自己的权益,并保留相关的证据以备不时之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