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找工作被骗了,但因为之后对方给我打了欠条,公安机关不给立诈骗案我怎么办 16年3月份,那人说自己有门路给我办工作,问我办不办,办的话需要支付他6万元好处费,我当时给他银行转账6万元,之后过几个月,又要了我1万元,说是给办的单位领导好处费,我又给他银行转账1万,但一直办不成,2017年10月左右我感觉这是不靠谱,多次像给我办事那人要钱,他都以各种理由搪塞我,直到2018年4月,他才在我多次索要不得已的情况下,给我打了一个欠条,但还是没还我钱,所以,我5月向公安机关报案,但公安机关以我有借条为名,说不构成诈骗,劝我走民事,但也没说坚决不构成诈骗,我小老百姓不懂法,就想问一下这个构成不构成诈骗罪
2025-09-24 21:42根据您提供的信息,您在求职过程中遇到了一些困难,可能是因为您的要求不符合对方的要求。如果您认为自己没有诈骗行为,那么您可以考虑以下几种情况。 如果您已经将款项退还给了对方,并且对方也没有提出任何新的要求或请求,那么您不需要担心诈骗罪。 如果对方仍然没有返还您的款项,您可以尝试联系对方并要求其归还款项。如果对方拒绝归还,您可以向警方报警,由警方介入调查。 如果您认为自己的行为是合法的,那么您应该坚持自己的权利和利益。如果您认为对方的行为是非法的,您可以寻求法律帮助,通过诉讼等方式来维护自己的权益。 最后,建议您与专业的法律顾问进行沟通,以便获得更准确的法律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