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婆婆有智商残疾证,现在他名下有一处院子,我们单独有一个院。有个小叔子要结婚,现在小叔子要把婆婆的院子公证到他名下,婆婆同意,我们的意见是,给他可以老人得他来养老。他不同意。该怎么办?还有可以给起草一份老人养老不需我们承担吗?
2025-09-05 10:19关于您提到的问题,首先需要明确的是,您婆婆拥有智商残疾证并不代表她没有能力或意愿进行合法的财产处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相关法律规定,房产等不动产属于夫妻共同财产,除非另有约定。因此,如果您的婆婆和她的小叔子之间存在协议或约定,则按照协议或约定处理。 对于您的疑问,“老人养老”是否需要由您们承担,这取决于你们之间的具体约定或者法律规定的责任归属。通常情况下,这种情况下,可能需要双方协商确定各自的赡养义务,并在相关协议中予以体现。 如果您希望解决这个问题并获得一个公平的解决方案,建议您与您的婆婆和小叔子进行沟通,了解他们的想法和要求,同时考虑如何平衡家庭成员之间的利益和责任。如果无法达成一致,您可以寻求法律帮助,聘请专业的法律顾问提供法律意见和指导。最后,重要的是确保任何决定都基于公正和平等的原则,并且能够满足所有家庭成员的需求和期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