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你好!我是一名小学教师,我叫周老师,重庆市秀山县人,在晋级小高时,学校把我的考核业绩弄丢了,在一次偶然机会中,我又得到了,事情已过去近5年了,我要求教委处理,回复是不行了,我该怎么办
2025-07-04 20:24尊敬的周老师。 您好!首先感谢您对教育事业的关注和支持。关于您的情况,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教师的考核成绩应当由其所在学校或者教育行政部门进行评价和确认,并且应遵循公平、公正的原则。 如果您认为学校的考核结果存在争议,可以采取以下措施。 与学校领导沟通协商,了解具体情况并提出异议; 向当地教育部门投诉,寻求帮助; 如果以上途径都无法解决,您可以考虑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同时,希望您的学校能够重视教师的教学质量和工作表现,保障教师的基本权益,促进教育事业的发展。期待您在教育路上取得更大的成就! 祝好, [您的名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