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6年5月20号领的证,17年6月4号办的婚礼,现在女方想离婚,房产是丈夫爷爷的名字,家电是男方家买的,男方家给我买首饰,花了不到5千块钱,男方家给我们开了一个店,我和我老公都没有工作,都在店里,请问离婚后我会得到什么财产
2025-04-19 15:11根据中国法律规定,如果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一方婚前购买的房产属于个人财产;如果双方婚后共同购买的房产,则为夫妻共有财产。在没有明确约定的情况下,该房产应当视为共同财产。 关于家电,如果没有证据证明是赠与方单独所有或是在结婚前购买,那么这些家电通常被视为夫妻共同财产,除非有其他证据表明它们属于婚前购买或者赠予方明确表示不同意。 至于首饰和店铺,这些财产可能需要具体情况具体分析。如果你认为首饰是你婚前购买的,并且你对此持有足够的证据来支持你的主张,那么首饰应该是你的个人财产。店铺则可能属于夫妻共同财产,除非你们已经就店铺进行了分割并达成了协议。 最后,关于收入分配的问题,这通常取决于你们之间签订的协议以及当地法律法规的规定。因此,在处理此类案件时,建议您寻求专业的法律意见以确保您的权益得到有效保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