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人在劳务公司承包了点泥水工程、签有合同、按合同期限交工、公司也出了工程结算单、按合同2015.5.10付清所有工程款、但公司一直拖欠、不给。欠6万多,公司在东莞。
2024-06-26 02:29根据您的描述,您与劳务公司之间存在合同关系,并且您已经按照合同要求完成了工程并得到了工程结算单。如果公司未按合同约定的2015年5月10日支付所有工程款,这构成了违约行为。 首先,您可以采取以下步骤: 1. **沟通协商**:尝试与公司进行沟通,了解拖欠款项的原因,并尝试协商解决。 2. **书面催款**:如果协商无效,可以向公司发送书面催款函,明确指出拖欠的款项和要求支付的期限。 3. **法律途径**:如果上述方法都无法解决问题,您可以依据合同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公司支付拖欠的工程款以及可能产生的利息和违约金。 在诉讼过程中,您需要准备以下证据: - 合同原件:证明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 工程结算单:证明工程已经完成并经过结算。 - 催款函件:证明您已经采取了合理措施要求公司支付款项。 由于涉及金额较大,建议您聘请专业律师提供法律服务,以保障您的合法权益。同时,注意诉讼时效问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债权的诉讼时效一般为三年,但具体情况可能因案件而异,需要具体分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