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想咨询一下,我离婚时银行有一万元贷款,和我前夫各五千,利息平分,可是他不想还这笔钱,所以我想去法院起诉他可以吗?
9天前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九条的规定,离婚时,夫妻双方对共同债务的清偿应当按照约定或者法律规定进行。如果你们在离婚时对共同债务进行了协商并达成一致意见,那么你们应该按照协议履行偿还义务。 关于您的问题,如果您认为您有权要求对方偿还这笔贷款,并且你们已经就该事项达成了协议,您可以依据这一协议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但是,请注意,为了维护自己的权益,您需要确保自己有充分的证据证明对方欠债的事实以及还款责任的存在。 同时,在起诉之前,建议您先与对方沟通,尝试通过调解或协商的方式解决争议。这不仅能节省时间和精力,也能避免不必要的纠纷和法律风险。如果无法通过调解解决问题,则可以根据您所掌握的证据和事实准备起诉材料,依法提交至人民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