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我是陶瓷二厂的职工,这两年单位效益不好我们一直下岗在家,2007年一直到现在,单位到现在一分钱也没给过,到我们退休的年龄了,单位让我们补交养老保险金,全部让我们自己承担,我们也承担不起,这个钱该我们自己承担吗?想咨询得到你的帮助
9天前尊敬的用户, 根据您所描述的情况,确实存在您的权益受到侵害的问题。关于社会保险和养老金缴纳问题,我国法律规定,在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个人应当按照国家规定缴纳相应的社会保险费,并由用人单位为其缴纳相应比例的社会保险费。 如果您所在的陶瓷二厂至今未给您缴纳任何养老保险金,这可能违反了相关法律法规。您可以考虑向当地劳动保障部门反映情况,要求其依法处理。同时,也可以尝试与单位协商解决此事,争取得到合理的解决方案。 请注意,上述建议仅供参考,具体情况需要结合实际情况进行分析和判断。如果涉及具体法律问题,请及时寻求专业的法律援助。 希望我的回答能够对您有所帮助。如有其他疑问或需要进一步的帮助,请随时告诉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