车间主任请客吃饭,我和同设备的同事因为上夜班提前走了,吃饭期间我没喝酒,我们走后1小时后来他们吃完饭后一位同事出了车祸他当时喝酒了,人没死重伤。现在我们提前走的有没有责任?(撞人的车逃逸了没找到)
2024-07-16 01:01关于您提到的问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之一的规定,“在道路上驾驶机动车追逐竞驶,情节恶劣的,或者在道路上醉酒驾驶机动车的,处拘役,并处罚金。”这意味着即使是在工作场所进行的非职务行为,如果造成了交通事故并导致他人伤亡,则也可能构成交通肇事罪。 对于您的情况,由于没有足够的证据表明您与事故有关,因此可能不会被追究刑事责任。但是,如果您是因饮酒或其他原因而离开工作岗位,那么您可能会被视为疏忽大意或过失,这可能导致民事赔偿责任。 此外,您是否需要承担任何法律责任还需要进一步调查和了解具体情况,包括但不限于交警部门对事故的责任认定以及保险公司对事故损失的理赔等。建议您及时寻求专业的法律意见,以便更好地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