诉讼通知 :吉庆国(身份证号:510602197805122396****),因你未按规定履行银行信用卡还款义务,并经相关部门多次催缴未果,恶意透支意图明显,已达刑事诉讼立案标准,现已将相关材料移交成都市金牛区人民法院进行司法诉讼,并申请于2017年5月10日上午 10:00时在成都市金牛区人民法院第一审判庭开庭,案件号:金牛刑初字(2017)00198号,特此告知!请留意法院公告,传票近日会送达户籍地、单位地址以及家庭地址,同时也会和你户籍地派出所和司法所进行联系家里处理欠款!若缺席出庭,将报备公安机关进行网上追逃全国通缉处理,直接进行刑事拘留,处一到十年有期徒刑并处罚金两万到二十万,详情请
2024-09-30 14:20尊敬的吉庆国先生/女士。 您好! 我们注意到您在与我方沟通中提及的信用卡债务情况。根据法律规定,如果您未能按期偿还信用卡款项,您的行为可能构成信用卡诈骗罪。鉴于此,我们将提交相关证据至成都市金牛区人民法院,以正式提起民事诉讼。 为了确保您的权益不受侵犯,我们也提醒您及时还款或寻求专业的财务顾问帮助解决这个问题。此外,如果存在任何疑问或需要进一步的帮助,请随时与我们联系。 谢谢, [你的名字] [你的职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