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审下判一年,上诉后以证据不足发回重审,二审下判说检察院以适用法律发生改变为由提出撤诉,判决结果法院同意撤诉,这种是不是整个案子就结案了?这种情况下是不是属于无罪?
2025-04-06 04:30根据您提供的信息,可以总结出以下几点。 一审判决为一年有期徒刑。 上诉过程中,由于存在证据不足的问题,案件被发回重审。 重审中,法院认为检察院的指控不成立,因此撤销原判,并做出新的判决。 综上所述,整个案件并没有完全结束。虽然最终的判决结果是撤诉,但这并不意味着被告人已经没有罪名,因为撤诉并不代表案件的终结。在撤诉的情况下,如果被告人在接下来的司法程序中能够提供新的证据或证明自己无罪,那么他们仍然有权利继续进行上诉或其他诉讼程序来寻求公正和正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