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我我想问一下。我在北京租了一间公寓,但是最近由于房屋清查,公寓接到通知让租户搬走。在我找到新房子后,公寓方面突然说搬不搬还不确定。但是我这边已经搬完家了,那边还没有办理退房。这种情况下我想要回之前的押金以及取暖费,能要回来吗?而且在刚开始接到通知的时候我有到公寓方面去问过,当时办公的人员也很我说了赶快找房子吧。
2025-03-19 20:40尊敬的用户, 根据您的描述,您可能面临的是与房东或租赁机构之间的纠纷。如果您已经按照约定找到了新的住所,并且在收到通知时已经完成了搬家,那么您可以要求退还之前支付的押金和取暖费。不过,具体能否得到这些款项需要考虑以下几点。 租赁合同中是否有明确的规定关于押金和取暖费的退还条件。 您是否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了搬家并提供了有效的证明材料。 房东/租赁机构是否有足够的理由来拒绝退还这些款项。 在处理这类问题时,建议您采取积极主动的态度,保持沟通渠道畅通,同时保留相关证据以备后续争议解决之用。如果问题未能得到妥善解决,您可以考虑寻求法律援助或者向有关消费者保护组织进行投诉。 祝您一切顺利! [您的名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