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你好,我和前妻从13年分居到现在,从没见过面,我在15年上诉法院离婚,经过一审,二审,法院判离,但她因为没有拿到她要的赔偿,就上诉到中院,中院开庭时她以怀孕为由,要求中院拨回初级法院判决,但是这个孩子不是我的,我在中院也说明了这点,从13年一直到现在,我见都没见过她,现在孩子已经出生,有4个多月了,我要她给我个说法,找不到她人,这样的情况我可以申请法院做DNA吗,因为做了DNA后出结果了,法院也就支持我离婚了
2025-06-14 08:59您好,根据我国法律规定,如果您确信孩子的生物学父亲并非您本人,并且您有足够的证据证明这一点,您可以向法院提起亲子鉴定诉讼。在诉讼过程中,法院会组织双方进行亲子鉴定,并依据鉴定结果作出判决。 请注意,在进行亲子鉴定之前,应确保您的行为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伦理道德规范。同时,为了维护自身权益,建议在提起诉讼前详细了解有关司法程序的相关规定和要求,以便更好地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另外,如果您的孩子是您的亲生子女,即使您无法亲自抚养他/她,也可以考虑通过其他方式来照顾孩子,如寻求社会福利机构的帮助等。希望这些建议能对您有所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