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家是国有划拨土地,现在划入棚户区征地拆迁改造。属自建房屋,家里4口人,其中父亲因患病(脑梗死)丧失劳动能力,母亲每月一千元退休金,弟弟大学刚毕业现在实习,本人工资两千块钱外无其他经济来源。现在棚改我们家的只有货币补偿,按房子的结构算,大约一平米补4000多元,折合下来根本不够买回一套住宅。现在和拆迁组的工作人员反应,他们说也没办法,只能按照政策来。可是我们因为医病已经花光了所有积蓄,现在每月固定这点收入,只够平时伙食和病情不变化继续药物治疗用,根本无能力支持政府的拆迁工作,现在我该怎么办?怎样才能够维护我自己权益。。。
2024-10-02 19:43首先,您需要明确的是,您的情况符合国家对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的相关规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救助暂行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如果您家庭成员中有人患有重大疾病或伤残,且家庭人均月收入低于当地最低生活保障标准,您可以申请享受相应的社会救助。 其次,关于您提到的货币补偿问题,如果补偿金额不足以购买新的住宅,您可以考虑以下几种解决方案。 与拆迁公司协商。在保证自己基本生活需求的前提下,可以尝试与拆迁公司进行谈判,争取获得更多的补偿。 向法院提起诉讼。如果拆迁公司的补偿方案不合理,您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其按照法律规定给予合理的补偿。 寻求法律援助。由于涉及复杂的法律问题,建议您寻求专业的法律帮助,通过律师的帮助更好地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最后,希望您能够积极应对这一挑战,同时也要注意保持良好的心态,为自己和家人提供必要的支持和关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