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我老公根别人一起借了张两万块钱,欠条是12年的,上面是两个人的名字,但不是我老公亲手签的,现在张起诉了,他自己放弃起诉那个人,法院就判我老公自己还这两万,这合理吗?第一,欠条不是我老公的签字,第二张自己放弃起诉另一人,是不是也就放弃一块钱啊,俩人的事情不应该张老公自己承担吧,更何况欠条不是我老公写的,12年也过期了吧!求解答
20天前您好,根据您描述的情况,关于欠款诉讼的问题,以下是我的观点。 首先,对于您提到的“欠条不是你老公的签字”,这是涉及到证据证明力的问题。在民事诉讼中,如果要证明某项事实的存在或不存在,通常需要提供相关证据来支持自己的主张。如果您有充分的证据证明欠条上没有您老公的签名,并且该行为未经您的同意或者追认,则可能会影响案件的判决结果。 其次,关于张起诉对方并放弃起诉对方的行为是否影响到自己的责任,这是一个较为复杂的问题。一般来说,在民事诉讼中,当事人有权选择对自己有利的解决方案,即可以选择与对方达成和解协议,也可以选择通过诉讼解决纠纷。因此,张的选择可能会对案件的结果产生一定的影响。 最后,关于欠款诉讼时效的问题,法律规定一般为三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在这个案例中,如果双方之间的债权债务关系成立并且存在争议,那么张放弃对方的权利并不意味着他放弃了自己应承担的责任。 综上所述,建议您考虑寻求专业的法律意见,以便更好地保护自己的权益。希望我的回答能够帮助到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