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咨询一下,一朋友欠我钱,她破产了,想把门市给我,但是门市还有五年房贷,之前也立字据押好几个人,由于欠我的多,想把房子给我,现在立字据,公正,房子可以归我么?
2025-04-01 20:25你好,根据我国法律规定,债务人因破产等原因丧失财产处分权时,债权人可以行使撤销权。但债权人必须在知道或应当知道债务人的行为之日起一年内行使撤销权。同时,债权人撤销权的行使范围以债权人的债权为限,并且不得损害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 对于你的情况,如果债权人已经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债务人破产的事实,并且债权人已经行使了撤销权,则债权人不能再要求将房屋归还给债务人。因此,在这种情况下,债权人只能通过其他途径来实现自己的权利。 建议你在与对方协商解决这个问题的同时,也可以考虑寻求专业的法律帮助,以便更好地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