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安吉梅溪尤口村村民。在1997年口头承包了小组鱼塘22庙(每年花白莲一斤以上500斤年终兑现)。2011年农户要求按市场价每斤2元付给(当年年终付给)。2016五水共治(此鱼塘清淤)年终镇政府以每亩800元青苗赔损款转付给村民组,小组出纳和个别人蒋此赔损费分给了农户。问题一青苗赔损款的归属?二:要是属于本人向哪要,三;如果村民组有其它经兀我可以扣回此款吗?
2天前你好!首先,关于青苗赔损款的归属问题,这需要根据当地法律法规进行确定。一般来说,在农村地区,集体土地上的青苗赔偿是属于村集体所有的,并且应当按照法律规定进行分配。如果你认为村委会没有合理使用这笔款项,可以向上级部门反映或者通过法律途径解决。 其次,如果你认为自己有权从村委会那里得到这部分款项,那么你需要证明你对这一部分款项具有所有权或使用权。你可以提供相关证据,如合同、协议等文件来支持你的主张。 最后,如果你认为自己已经受到了损失,可以通过法律途径要求赔偿。但是,要注意的是,赔偿的前提是要有足够的证据支持你的主张,包括但不限于合同、协议、证人证言等。同时,你也需要注意诉讼时效的问题,确保你在规定的时间内提出诉讼请求。 总之,这个问题涉及到多个方面的法律知识和程序,建议你寻求专业的法律帮助,以便更好地维护自己的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