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 我想请问一下我现在再要孩子的抚养权抚养费问题 孩子六个月一直跟我生活 我和孩子爸爸没领证结的婚又离了 现在他不给孩子抚养费 而且也想要孩子 我想请问一下托人写了个起诉状 诉讼请求是支付孩子抚养费 可是没有写上抚养权要给我还有解除同居关系 我想问一下您 这两条我需要写上吗? 我怕以后会拿这两个再来找麻烦或者要孩子 请问 我需不需要加上这两条呢?
2025-11-01 18:31在您的情况下,如果双方都同意解除婚姻关系并共同抚养孩子,那么无需在诉状中明确提出要求解除婚姻关系。同时,关于支付抚养费的问题,在没有其他法律规定的情况下,通常需要由父母根据具体情况协商确定,并非必须通过法院判决。 因此,从法律的角度看,您提出的诉讼请求“支付孩子抚养费”以及“解除同居关系”,似乎并不完全符合法律规定或实际情况。建议您重新审视自己的诉求,确保其合法性和可行性。 如果您已经准备好了相关证据材料(如孩子的出生证明、户口簿等),并且有充分的理由相信对方确实不履行抚养义务,您可以考虑采取民事诉讼的方式解决抚养费问题。但在此之前,请务必仔细阅读相关的法律法规,了解如何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如果有任何疑问或需要进一步的帮助,请随时与我联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