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正式工之前就跟公司提要走,我现在转正了要走,公司要我下个月再走合法吗
2024-09-27 11:14您好!根据《劳动民法典》的规定,劳动者在试用期满后,应当与用人单位签订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如果您已经转正,并且签订了新的劳动合同,那么您的工作关系和劳动权利义务应当继续由新签订的劳动合同所确定。 关于您提到的“下个月再走”的情况,建议您直接与公司的相关部门沟通,了解他们是否有明确的时间要求或者是否需要提前通知。通常情况下,如果双方没有约定具体的离职时间,您可以选择随时提出辞职,无需事先通知即可离开工作岗位。但是,为了维护自己的权益,最好还是先了解清楚公司的具体规定,避免因不熟悉流程而产生纠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