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跟我男朋友是在大理认识的,我跟我男朋友在大理认识后谈的朋友,认识后前前后后借了几万块给他,但是都没有写借据的,我们怀孕后去医院做引产他家就给了两千块,后来因为没有钱过年就找朋友来北京上班,他就诬陷我,在群里骂我说我在北京做小姐,很多难听的话,钱也一分没还我,我现在可以告他什么?
2025-05-20 20:50首先,您需要收集充分的证据证明您的指控。这些证据可能包括聊天记录、短信、电子邮件、社交媒体上的帖子等。 其次,您可以考虑向法院提起诉讼。根据中国法律规定,如果被告的行为造成了原告的损害,那么原告有权要求被告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最后,如果您决定起诉,建议聘请专业的律师进行代理。律师会帮助您准备诉状,并在法庭上代表您出庭辩护。同时,律师还可以为您提供一些建议和指导,以确保您的权益得到最大限度的保护。